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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冤相报自非轻,分离聚合皆前定。

发布时间:2023-01-22 11:01:54作者:药师经讲解网
冤冤相报自非轻,分离聚合皆前定。 古诗原文[挑错/完善]

冤冤相报自非轻,分离聚合皆前定。摘自清代曹雪芹的《》

为官的,家业凋零。

富贵的,金银散尽。

有恩的,死里逃生。无情的,分明报应。

欠命的,命已还。欠泪的,泪已尽。

冤冤相报实非轻,分离合聚皆前定。

欲知命短问前生,老来富贵也真侥幸。

看破的,遁入空门。痴迷的,枉送了性命。

好一似食尽鸟投林,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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