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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知说,有益于理者,为之;无益于理者,舍之。

发布时间:2023-01-27 11:01:39作者:药师经讲解网
凡知说,有益于理者,为之;无益于理者,舍之。 古诗原文[挑错/完善]

凡知说,有益于理者,为之;无益于理者,舍之。

摘自先秦荀子的《荀子·儒效》

解释:凡是事情和行为,有益于治理的就做它,无益于治理的就不做它,这叫做正确地处理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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